彭双雄律师--刑事辩护成功案例
作者:彭双雄 更新时间 : 2021-02-23 浏览量:615
刑事案件:【涉嫌贩卖毒品罪】(七年以上量刑情节)成功辩护为
【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】(判决为两年以下有期徒刑)。
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法院
刑事判决书
(2021)黔2633刑初1**号
被告人:赵某某,男, 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20年8月25日被从江县检察院批准逮捕。
辩护人:彭双雄 湖南振威律师事务所
公诉人意见:被告人赵某某出售罂粟颗粒达1054.6克,经鉴定发芽率在15%-26%之间,平均发芽率为19.67%,属于较大巨大且社会危害性巨大,建议判处七年有期徒刑。
辩护人认为:被告人赵某某主观上没有贩卖毒品的故意,将罂粟壳作为香料出售应区别传统贩卖毒品行为。加之罂粟颗粒被取汁,吗啡含量极低且缺乏吗啡含量鉴定结果,根据有利于被告人原则,应当以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更为适当。
法院审理判决:
被告人赵某某犯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¥20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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